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相关工作,学校拟对部分不适应学校发展要求,或相关内容已过时效,或被其他制度替代的规章制度予以集中废止,请相关部门、学院填写《上海电机学院规章制度废止申请表》,将需要废止的制度清单汇总提交党政办公室,并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2024年7月19日12:00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稿交至党政办公室(行政楼515室),电子稿请发至tyang@sdju.edu.cn,党政办公室会通过相关程序统一废止。
联系人:杨婷 38223323
党政办公室
202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