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纪委附件1 上海电机学院资产采购与管理专项监督方案.doc的要求,请各二级单位按照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及监督清单,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根源,形成自查报告。具体安排如下
1. 各二级学院请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如实填写附件2 上海电机学院资产采购与管理专项监督工作自查表_资产使用部门用表.docx
2.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请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如实填写附件3 上海电机学院资产采购与管理专项监督工作自查表_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用表.docx
3. 各部门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上述自查表(含佐证材料)打印签章后送至行政楼301室,同时电子版请发邮箱 zcglc@sdju.edu.cn。
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列表
部门名称 | 归口资产 |
总务部 | 土地使用权、房屋和构筑物、车辆、家具和用具 |
资产管理处 | 设备(除车辆) |
图书馆(档案馆) | 文物和陈列物、图书(含电子图书)、期刊、资料、档案 |
科技处 | 专利类、非专利技术类、著作权类无形资产 |
信息化中心 | 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 |
党政办公室 | 商标权类、经营类无形资产 |
财务处 | 流动资产(除存货) |
基建处 | 在建工程 |
资产经营公司 | 对外投资 |
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