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4﹞16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为促进我校科学技术工作的发展,更好地完成科研计划项目,学校对获批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项目(国家级项目为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资助的项目,省部级项目为2021年6月4日前学校首次获得资助的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请各部门组织符合经费配套支持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标准申请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申请表》(1份),提交二级学院审批后,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于4月16日16:00前报送到科技处。
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仝老师
办公室:行政楼625室
联系电话: 38223022
科技处
2024年4月8日